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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无情,人间有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信息发布者:魏振虎
    2019-04-01 17:13:26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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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西省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进入春季以来,山西省部分地方频发山林火险火灾,造成林地林区林木受损,甚至严重人员伤亡。

    2月3日16时许,晋中寿阳县尹灵芝镇张靖村发生山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村民郭某某等4人上坟祭祖使用明火引燃。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3月9日12时许,太原清徐县东于镇养天池村发生森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果子园村村民刘某某吸烟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3月10日下午,忻州忻府区奇村镇茶坊村西北山林发生火灾。经查,火灾系路过此地的宁武县东马坊乡辉顺沟村村民赵某某等5人吸烟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3月12日14时许,吕梁中阳县宁乡镇柏洼坪村棒棒山发生森林火灾。经查,火灾由在此墓地修坟的张某某等9人吸烟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3月12日13时许,临汾安泽县府城镇桃寨村西上寨村跑马岭发生山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村民秦某某烧水使用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3月14日16时许,晋城泽州县大箕镇东坡村发生山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村民刘某某燃烧农地秸秆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3月14日16时许,长治沁源县沁河镇南石村后山发生森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村民霍某某使用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3月17日15时许,阳泉郊区旧街乡与盂县南娄镇交界处发生山火。经查,火灾系后山村村民李某某抽烟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近日,临汾尧都、乡宁、蒲县、洪洞,运城盐湖,晋焦高速小南站路口附近等地,也接连发生山地山林火险。公安机关对此已立案调查,正在依法追究有关肇事人员的法律责任。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除调集大量警力紧急投入火灾扑救、群众救援、治安维护工作外,目前已依法对2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和行政拘留措施,坚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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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王沟村护林防火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我村森林防火,杜绝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法》有关规定,制定护林防火责任书,提高警惕和防火意识,坚决不点火,共同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希望广大村民同志共同遵守执行用火不准规定;

    一     禁止带火种入山,进入生态林区,经济林区

    二      文明祭祀:不准在坟前烧纸,烧香,燃放鞭炮

    三     不准在田埂、田地、草地、使用明火烧水做饭

    四   不准小孩上山玩火

    五   不准呆傻,精神人员进入林区,监护人员做到监护责任

    六    不准在林区内烧山驱兽,烧火驱蜂

    七    不准在林缘、林区范围烧火取暖

    八    不准烧荒,焚烧秸秆,根茬,毁林林开荒

    九     不准在林区吸烟,扔烟头

    十     林区禁止放牛、放羊、破坏森林树木


    山西严查火灾责任 严惩火灾犯罪

    公安机关依法拘留23名违法行为人和犯罪嫌疑人 春季火情严峻呼吁广大民众自觉增强防火意识

    • 时间:2019-04-01 05:35 来源: 山西日报


      进入春季以来,我省部分地方频发山林火险火灾,造成林地林区林木受损,甚至严重人员伤亡。

      2月3日16时许,晋中寿阳县尹灵芝镇张靖村发生山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村民郭某某等4人上坟祭祖使用明火引燃。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3月9日12时许,太原清徐县东于镇养天池村发生森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果子园村村民刘某某吸烟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3月10日下午,忻州忻府区奇村镇茶坊村西北山林发生火灾。经查,火灾系路过此地的宁武县东马坊乡辉顺沟村村民赵某某等5人吸烟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3月12日14时许,吕梁中阳县宁乡镇柏洼坪村棒棒山发生森林火灾。经查,火灾由在此墓地修坟的张某某等9人吸烟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3月12日13时许,临汾安泽县府城镇桃寨村西上寨村跑马岭发生山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村民秦某某烧水使用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3月14日16时许,晋城泽州县大箕镇东坡村发生山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村民刘某某燃烧农地秸秆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3月14日16时许,长治沁源县沁河镇南石村后山发生森林火灾。经查,火灾系村民霍某某使用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3月17日15时许,阳泉郊区旧街乡与盂县南娄镇交界处发生山火。经查,火灾系后山村村民李某某抽烟明火引发。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近日,临汾尧都、乡宁、蒲县、洪洞,运城盐湖,晋焦高速小南站路口附近等地,也接连发生山地山林火险。公安机关对此已立案调查,正在依法追究有关肇事人员的法律责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火安全。火险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省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领导,也都及时深入火灾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火灾扑救和疏散救助当地群众。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火灾案件的立案查处,对每一起火灾案件都要依法全面调查、深入调查,坚决追究有关肇事人员的法律责任,坚决惩处造成火险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开曝光,警示社会。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除调集大量警力紧急投入火灾扑救、群众救援、治安维护工作外,目前已依法对2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和行政拘留措施,坚决依法惩处。同时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各地防火安全工作。

      森林是国家宝贵的生态资源,山林植被是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火灾是林木林草的大敌。爱林光荣,护林光荣,毁林可耻,违法必惩。护林防火,人人有责。

      面对北方春季风干物燥,特别是清明祭祖活动导致火险火灾隐患增多的严峻形势,公安机关郑重警示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一点星火,可毁万亩林海。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自觉保持防火警惕、自觉爱惜一草一木。要坚决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坚决严禁在林地林区野外用火、非法用电,坚决严禁沿途过路司机、乘客把带明火的烟头抛扔路边,坚决严禁清明上坟祭祖漫火焚烧,坚决杜绝和避免个人活动中的一切火险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都要守土尽责,要严密履行防火安全责任,坚决守好一方平安。对违法犯罪,引发火险火灾、造成林地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人员,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查、严厉惩处。(李炼)

    3月31日上午,沁源“3·29”森林灭火前线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经过连夜进攻战,火灾扑救取得重大进展,火场西线明火已经扑灭,南线、东线火势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卫星热点监测,整个火场热点由3月30日21时37分的75个降至3月31日3时55分的23个。

      作战计划下达后,按照国家森林消防队伍、中部战区队伍、地方扑救队伍1:1:2科学梯队配置,抓住有利气象时机,分西线、北线两个主攻方向集中兵力开展进攻作战,连续作业,西北线北线通过机械作业、地空协同、兵团作战,火势得到有效控制,大部分已无明火。控制线东线和西线则主要由地方专业队伍和省消防总队重点巡视盯防,确保防线和村庄厂矿等重点保护对象安全。截至目前,各支队伍继续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扑打灭火工作。同时根据天气情况组织了直升机进行空中观察,并实施吊桶洒水作业,力争能够有效控制火场。

      火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部署,省委书记骆惠宁先后3次与现场连线,调度指挥;省长楼阳生对灭火工作作出具体安排。3月30日,骆惠宁、楼阳生亲临灭火一线,指挥调度。应急管理部主要领导随时调度火场情况,通过视频指挥火灾救援全程。

      据了解,沁源当地对火灾已涉及或可能涉及的6个乡镇40个村、16家企业、4670人全部进行了撤离,截至3月31日上午,共转移9149人,集中安置2308人,做到应撤尽撤,已建立的14个安置点全部启用对转移人员进行安置,每个安置点均安排折叠床、被服、食品、饮用水,并有专职医护小组进行24小时医疗服务,专门警力保障安全,对撤离人员的情绪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同步展开。另据了解,当地还专门组织救护车对27名重病人员进行了专车转移和妥善安置,涉及转移的34名学生,也设立专门教学点,由教师专人授课。

      目前,抢险救援一线以及各安置点救援物资充沛,火灾区域道路畅通,社会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沁源火灾郭道镇——今天(4.1)需要大量的志愿者,请到郭道镇人民社区报到,蓝天救援队负责分配任务!

    郭道镇人民政府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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